DeviceCentral

關於內容類型

每個裝置均支援由裝置製造商決定的一種或多種內容類型。 在 Adobe Device Central 中,「裝置描述檔」標籤可顯示每個裝置所支援的內容類型。 內容類型的範例包括獨立播放器、壁紙和螢幕保護程式。 對於裝置所支援的每種內容類型,裝置描述檔均可顯示相關設定。 在計劃要提供的內容時,應考慮到裝置所支援的內容類型。

在 Adobe Device Central 中預視和測試 Flash 內容時,「模擬器」標籤將使用轉存檔案中的資訊來決定內容類型。 如果在「模擬器」標籤上更改內容類型,則 Adobe Device Central 會將更改寫回至 Flash。
備註: 由 Flash 以外的其他應用程式傳送的檔案,以及直接從 Device Central 中開啟的檔案 (甚至包括 SWF 檔案),不包含最初為其建立這些檔案的內容類型或裝置的相關資訊。

Flash 和點陣圖選項具有多種內容類型,而網頁和視訊均只有一種內容類型。 對於 Flash 和點陣圖,內容類型具有以下作用:

  • 定義裝置上支援的功能

  • 定義可定址大小,該大小可不同於螢幕大小

    備註: 透過與特定裝置的螢幕大小相配合,內容類型可決定螢幕上的可定址區域。 可定址區域為內容的最大螢幕寬度和最大螢幕高度 (以像素為單位)。

在 Adobe Device Central 中,您可在「新增文件」標籤或「模擬器」標籤上選取內容類型。 選取內容類型後,「裝置組合」清單與「可用裝置」清單中所有不支援所選內容類型 (或播放器版本) 的裝置將變暗。

關於 Flash Lite 中的內容類型
每個 Flash Lite 安裝均支援一種或多種內容類型。 例如,某些裝置利用 Flash Lite 來啟用螢幕保護程式或動畫鈴聲。 其他裝置利用 Flash Lite 來彩現行動網頁中嵌入的內容。 並非所有內容類型均支援所有 Flash Lite 功能。

透過與特定裝置相配合,每種 Flash Lite 內容類型均可定義適用於您的應用程式的一組特定 Flash 功能。 例如,通常不允許作為螢幕保護程式執行的 Flash Lite 應用程式進行網路連接或下載資料。

「模擬器」標籤可讓您測試多個裝置和不同的內容類型。 此功能可讓您決定應用程式是否使用不適用於所測試內容類型的功能。

如果在模擬過程中更改內容類型,則「模擬器」標籤將重新載入播放器,並從頭開始回放應用程式。

如果沒有內容類型資訊,則「模擬器」標籤將使用預設的獨立播放器設定。

備註: 如需有關 Flash Lite 內容類型可用性的其他最新資訊,請參閱 http://www.adobe.com/go/mobile/supported_devices/

關於 Photoshop、Illustrator、After Effects 和 Adobe Premiere Pro 中的內容類型
Adobe Device Central 支援點陣圖的全螢幕 (螢幕的全部像素大小)、壁紙和螢幕保護程式內容類型。 預設的點陣圖媒體內容類型為全螢幕。
備註: 壁紙和螢幕保護程式內容類型提供的螢幕大小可能小於全螢幕內容類型。 如果使用 Photoshop 或 Illustrator 建立增加至其他應用程式 (例如 Flash) 的模型、原型或資源,則應從全螢幕文件開始。